民办函〔2022〕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
无锡养老院、无锡护理院、无锡康复院、无锡敬老院-无锡怡和颐养院2022年9月23日讯 近期,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2〕29号,以下简称《通知》),经申报推荐、遴选评审等程序,民政部、财政部共同确定北京市西城区等42个地区(见附件1)实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并按程序下达项目资金。为组织实施好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面向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10万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20万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专业优质资源投入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鼓励在设施建设、机构培育、人才培养、服务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模式,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项目资金按规定用于项目地区为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一)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在对老年人进行综合能力评估基础上,综合考虑其身体健康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因素,对适宜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以满足其安全便利生活条件、及时响应紧急异常情况为基本要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助穿、如厕、助浴、感知类老年用品。(二)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为有相关需求但未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行、清洁、起居、卧床、饮食等生活照护以及基础照护、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心理支持、委托代办等服务。项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1人次是指项目执行时间内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30次以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一)制定实施方案。各省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配合,指导项目地区根据项目基本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内容、时间步骤、实施举措、绩效管理、支持保障等具体工作安排。项目地区实施方案应于2022年10月12日前报民政部、财政部。(二)建立工作台账。各省级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指导项目地区严格按照《通知》关于老年人口统计口径、经济困难和失能等级认定标准等要求,认真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建立服务对象工作台账,以能力综合评估结果为基础,尊重老年人意愿,按照“一人一案”原则,列明每位老年人基本信息、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或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具体内容、进度安排、提供主体、完成情况、满意度评价等。要责成项目地区安排专人负责将服务对象工作台账信息录入“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版块(见附件2),并及时根据工作进度补充更新。(三)加强项目监管。各省级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指导项目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具备资质条件的提供主体,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提供服务,既要保证相关服务和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也要对服务过程中因老年人身体等原因存在的潜在安全风险有相应预案和防范措施。其中,对于家庭养老床位涉及的养老服务,应由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或有关地方性标准取得相应等级的养老机构,或者依法设立、实行连锁化品牌化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项目地区民政部门要加强项目跟踪监测和质量评估,对不符合规定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满意度低的,应要求提供主体限期整改或收回已发放的项目资金。(一)严格使用范围。各省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压紧压实项目地区主体责任,指导项目地区严格按照项目支持范围、执行周期、使用要求等使用资金,严禁将项目资金用于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以外的其他项目。为已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对象后续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所需资金,以及与完成两项重点任务相关的失能等级认定、经济状况调查、信息系统建设、绩效评价、质量管理等工作所需资金,应由项目地区统筹地方政府各项投入予以保障。(二)合理确定标准。各省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指导项目地区综合考虑服务老年人数量、服务需求、补助资金额度等情况,在保证服务频次和质量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每位老年人的补助标准。鼓励项目地区统筹各级用于该项目的资金,动态调整补助标准,确保提供的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能够有效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三)确保执行进度。各省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的跟踪调度,督促指导项目地区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对项目资金执行率低的项目地区,将在后续年度项目申报遴选中核减其所在省份的申报和入选项目地区数量。(四)加强工作衔接。项目地区要加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衔接。此前已进行适老化改造并具备相应功能的不重复改造,只进行智能化改造并视情配备老年用品,避免资金重复使用和浪费。已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此后也不再纳入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范围。(五)加强公开公示。各省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指导项目地区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1〕56号)要求,公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以适当方式体现“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一)加强工作调度。各省级民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将其作为探索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模式、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的重要抓手,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督促指导。省级民政部门要对项目地区工作进展实行“月指导、季调度”,及时跟进督促执行进度和效果,于2022年12月底前、2023年6月底前向民政部提交任务进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项目情况报告并抄送财政部。自2022年10月开始,民政部将以“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版块录入信息为依据,每季度通报一次项目地区实施进展情况,不接受其他渠道报送项目信息和数据。民政部、财政部将适时就项目执行情况开展成果验收,成果验收的结果将直接与后续年度项目地区确定、奖励资金安排挂钩。(二)完善保障措施。各省级民政部门要指导项目地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加强与项目支持内容的有效衔接。要推动项目地区建设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成城市地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为项目实施提供专业化服务网络支撑。要指导项目地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为项目实施提供专业人才支撑。要引导项目地区在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完善设施场地、发展专业机构、挖掘消费潜力等方面统筹规划、系统设计、一体推进,为项目实施提供工作支撑。项目地区执行完项目资金后,要继续对服务对象持续享受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确保服务可持续,避免项目资源闲置浪费。(三)加强宣传推广。各省级民政部门要指导项目地区加强项目相关政策及实施情况的宣传,让项目实施主体准确掌握项目要求,引导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积极参与。要注重发掘总结项目地区典型案例和有益探索,将好的经验做法在更广范围复制推广,推动项目实施取得点上突破、面上拓展的良好效果。附件:1.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名单 2.“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版块采集信息
邮箱地址:cujinyanglaofuwu@163.com邮箱地址:chenchangjun@mof.gov.cn
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项目地区名单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版块采集信息
一、老年人基本情况
指标 | 填报内容 | 备注 |
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 姓名、身份证号 | 此部分内容由项目地区将申报阶段摸底排查的老年人明细直接导入系统即可。 请在享受家庭养老床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老年人姓名前标* |
经济困难老年人 | 姓名、身份证号、平均可支配月收入(元) |
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 姓名、身份证号、失能等级 |
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情况(以某位项目服务对象为例)
环节 | 填报内容 | 备注 |
基本信息 | 姓名、身份证号、平均可支配月收入(元)、失能等级 | 输入身份证号后,系统将自动关联其他信息 |
受理申请 | 老年人家庭地址、居住面积,街道(乡镇)审核人及意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人及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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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设计 | 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内容,拟配备智能化产品和老年用品的种类、数量,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金额,评估设计机构名称 | 适老化改造包括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客厅改造等。 智能化产品包括生命体征检测设备、安全监控装置、自动感应灯具、移动或无线网络等。 老年用品包括扶手、轮椅、电动床、防褥垫等。 应逐一注明产品名称和数量 |
竣工验收 | 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内容,配备的智能化产品、老年用品的种类、数量,验收机构名称,执行金额,老年人满意度 | 逐一核实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内容,逐一核对配备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回访老年人及家属满意度。 验收机构不得与评估设计机构为同一家机构或存在利益关系 |
资金额度 |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有关资金使用情况 | 适老化改造金额、智能化改造金额、老年产品配备金额以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金额 |
三、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情况汇总(以某一项目地区为例)
地区 | 截至 日期 |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任务数量(张) |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完成数量(张) | 家庭养老 床位建设 总金额(元)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金额(元) |
X省X市 | (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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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格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项目地区无需填报 |
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供情况(以某位项目服务对象、单次服务为例)
环节 | 填报内容 | 备注 |
基本信息 | 姓名、身份证号、平均可支配月收入(元)、失能等级、是否已获得项目支持建设家庭养老床位 | 输入身份证号后,系统将自动填报其他信息 |
受理申请 | 申请信息 | 老年人家庭地址、街道(乡镇)审核人及意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人及意见 |
服务提供 | 服务日期及时长 | 时长需以分钟为单位计算 |
服务内容 | 老年人可享受出行、清洁、起居、卧床、饮食、基础照护、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心理支持、委托代办、其他等服务。如选“其他”,请注明具体服务内容 |
服务质量标准 | 老年人享受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量标准应符合《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地方标准或为项目制定的专门质量规范等文件规定 |
资金额度 | 以次为单位,填报每次服务有关资金,需包括订单总金额(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额度(元) |
服务人员 | 需注明服务提供机构、服务人员姓名 |
质量监督 | 服务质量验收机构名称、验收人姓名、老年人满意度 | 验收机构不得与服务提供机构为同一家机构或存在利益关系 |
五、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供情况汇总(以某位项目服务对象、多次服务为例)
姓名 | 服务次数 | 服务时间 |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长 (分钟) |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总金额(元)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金额(元) |
XX | 第1次 | (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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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 第2次 | (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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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格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项目地区无需填报 |
六、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供情况(以某一项目地区为例)
地区 | 截至日期 | 居家养老 上门服务 任务数量(张) | 居家养老 上门服务 完成数量(张) |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总金额(元)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资助金额(元) |
X省X市 | (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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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函〔202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中央财政决定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选择一批地区实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地级市(含直辖市的区)以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地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在组织领导、设施建设、机构培育、政策扶持、人才队伍、资金支持等方面具有较好基础,有组织实施项目的强烈意愿和相应能力。
(二)申报地区的人口规模和老龄化程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方财力等在本省份或周边地区具有代表性。
(三)对项目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和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机制建设的工作设想务实可行,具有一定前瞻性。
支持“十三五”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积极申报。
三、资金支持范围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用于以下两方面支出:
(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支持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其经常活动的居家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
(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支持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等上门服务。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工作基础。主要包括:申报地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数量、低收入老年人数量、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数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机构数量,以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相关政策措施、公共财政投入等情况。
(二)重点任务推进安排。主要指申报地区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发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两项重点工作的计划安排及项目结束后持续推进两项工作的计划安排。
(三)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机制建设工作安排。主要指申报地区制定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设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相关支持政策等方面计划安排。
五、申报审核程序
(一)提出申请。拟申报地区的民政、财政部门联合向所属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
(二)省级推荐。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收到项目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1-3个申报地区并排序,报民政部、财政部。
(三)评审确定。民政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申报地区进行评审,采取差额遴选方式确定项目地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确定公布项目地区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各省级民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协作配合,严格筛选推荐申报地区,指导申报地区做好辖区范围内所有老年人情况及其他工作基础情况的摸底排查,并就摸排情况登记造册,确保所有数据客观真实。
(二)申报地区要根据摸排情况如实填写工作基础情况表(见附件1)并附上数据来源,按照申报要求形成申报报告(模板见附件2,1万字以内),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分别报送民政部、财政部。电子申请材料请发送至通知所附邮箱地址,纸质申请材料请邮寄至通知所附通信地址,不接受当面报送材料。
附件:1.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地区工作基础情况表 2.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报告(模板)
联系电话:010-63550534、58123149邮箱地址:cujinyanglaofuwu@163.com邮箱地址:fanxiaoting@mo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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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旗)、街道(乡镇)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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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旗)、街道(乡镇)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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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出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措施(如有多项政策,可另附表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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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低收入老年人、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均统计具有本地户籍的老年人。其中,低收入老年人是指月/年度可支配收入属于本省(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确定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收入组、中间偏下组的老年人,或依据相关标准确定的低收入老年人;失能、部分失能是指依据《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或本地相关标准确定的轻度失能及以上。
2. 县(市、区、旗)、街道(乡镇)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是指服务半径辐射县(市、区、旗)、街道(乡镇),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
县(市、区、旗)、街道(乡镇)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数量÷{县(市、区、旗)数量+街道(乡镇)数量}×100%
3. 社区(村)层面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是指服务半径辐射社区(村),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
社区(村)层面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覆盖率=社区(村)层面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数量÷社区(村)数量×100%。
4. 财政投入需提供相应预算指标发文等佐证材料。
5. 政策措施有关内容,每项不超过300字。
附件1涉及内容可略写。需说明低收入老年人认定标准以及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评估认定标准,相关认定组织实施情况。2. 下步工作安排。需包括:制定床位建设、服务质量管理流程规范;按程序遴选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老年用品销售配置主体及推进规范实施;按程序遴选家庭养老床位相关养老服务主体及推进规范实施;项目结束后持续推进家庭养老床位的措施安排。2. 下步工作安排。需包括:制定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量管理流程规范,按程序遴选服务提供主体;明确发展目标、惠及人群、服务内容及质量监管;项目结束后持续推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措施安排。2. 下步工作安排。需包括:在全面扎实开展辖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基础上,明确本地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范围、服务清单、服务标准、供给主体、保障要素、质量监管等内容。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主要指辖区内的所有县(市、区、旗,以下简称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至少建有一个县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二是60%及以上街道(乡镇)均建有街道(乡镇)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三是建有街道(乡镇)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街道(乡镇)范围内建有若干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实现辖区内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全覆盖,建成“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2. 下步工作安排。需提出本地区建设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的工作安排。2. 下步工作安排。需包括:完善本地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政策和机制,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加快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培养培训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及其他养老服务人才等。2. 下步工作安排。需包括:统筹预算内投资及利用金融信贷、社会资本等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培育扶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打造“互联网+养老”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应用模式、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机制等。工作安排需包括:制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制度或方案;明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执行进展安排;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地方财政投入资金安排。